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水利部第16号令)、《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等要求,现将《定远县泉坞山城郊森林公园建设项目近期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定远县泉坞山城郊森林公园建设项目近期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定远县泉坞山城郊森林公园建设项目近期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2022年8月10日至2022年9月06日(22个工作日),如对《《定远县泉坞山城郊森林公园建设项目近期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定远县泉坞山城郊森林公园建设项目近期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定远县泉坞山城郊森林公园建设项目近期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有异议,请向公司、验收调查单位及监测单位反映。1、建设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张远平/13855089304
2、验收调查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赵程成/17718012713
附件:定远县泉坞山城郊森林公园近期工程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