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7月27日 星期日   
肥东县2016-2017年棚户区改造一期项目(撮镇镇大费安置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2-09-26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肥东县2016-2017年棚户区改造一期项目(撮镇镇大费安置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肥东县2016-2017年棚户区改造一期项目(撮镇镇大费安置点)
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201.86亩。建设26栋住宅楼
建设单位:合肥东部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实际总投资:工程总投资100000万元,其中环境保护投资1000万元,占总投资1.0%。

建设地点:肥东县瑶岗路与皇甫山路交口东北角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安徽全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时间:2022年79~710
公示时间:2022年926-2022年1023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李总
联系方式:13635699878
验收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