砀山县大新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产50万个塑料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砀山县大新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建设的年产50万个塑料筐项目需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对项目基本信息予以公告,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意见。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50万个塑料筐项目
建设单位:砀山县大新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砀山县李庄镇汪阁行政村王堂西头310国道北侧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占地面积4亩,主要建设钢结构厂房、办公用房,购置注塑机、冷却设备、模具等主要生产设备。项目总投资200万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砀山县大新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经理
电话:18726243444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安徽全方环境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7755151416
联系邮箱:851952119@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公众可通过以下链接下载并填写意见表。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征求公众对本项目建设中的环境保护问题的相关意见。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可通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我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及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告期限:自本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